刘磊在分组讨论上发言。
(记者 袁静娴/文 谭彪/图)“建议政府加强宣传,改变市民传统观念,推动器官捐献移植事业发展。”深圳市人大代表、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刘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深圳通过立法等方式推动器官捐献率,走出可复制推广的器官捐献“深圳模式”。
刘磊表示,2003年,深圳颁布《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这是我国关于器官捐献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保障了深圳市器官捐献工作有法可依,推动了深圳市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更为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颁布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没有捐献就没有移植。”刘磊表示,虽然中国器官捐献、移植数量均位居世界第2位,但相对我国的人口基数而言,实际捐献器官的人数依然不够多。深圳作为器官移植改革的“先行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刘磊希望,政府应加强器官捐献移植宣传,各行各业、各部门之间齐心协力,改变传统观念,通过立法等方式来推动深圳器官捐献率,让更多危重病人得到救治。
刘磊联合张英姬等市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解决深圳市器官捐献纪念园建设问题的建议》,建议建立深圳器官捐献纪念园,作为捐献者家属寄托哀思,追念逝去亲人的场所;举行缅怀纪念活动,构建良好的器官捐献文化氛围,并通过打造器官捐献艺术雕塑等建筑,体现深圳的文明风采,展示器官捐献的大爱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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