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瞭望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6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部分规定与网络平台运营方设置“青少年模式”的责任相关: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现有青少年模式下,内容比较枯燥、单调,难以吸引青少年(《北京青年报》6月2日)。
2019年3月,由国家网信办牵头,主要短视频平台和直播平台试点上线“青少年防沉迷系统”。如今,随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施行,青少年模式成了各网络平台的“强制性标配”,这对于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不过也要看到,当前网络平台的青少年模式中,内容普遍缺乏吸引力,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防火墙”作用的发挥。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曾对北京、深圳等地数千名四年级至高三学生开展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高达81.8%的受访者认为青少年模式需要改进,还有42.4%觉得“开启青少年模式会使上网不开心”。
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平台存在“交作业”的应付式心态,未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创新青少年模式。有媒体实测后发现,一些APP中的青少年模式,形式大于内容,或缺乏持续有效的编辑运营,或缺少社交互动,或难以查询检索,或缺乏分层推荐,使得“内容池”变成一潭死水。此外,一些平台对青少年模式完全是“一刀切”,没有按年龄分级,0到16岁的青少年看到的是同样的内容。
青少年模式不能只是应付法律要求,更应通过提供丰富、优质且具有吸引力的内容。过去,我们更多是站在成年人立场上,为青少年模式做“减法”,比如,删除“少儿不宜”的内容,限制青少年在网时间等。如今,随着青少年模式成为法律标配,我们更应站在未成年人角度换位思考,为青少年模式做“加法”,不断丰富“内容池”,把青少年喜闻乐见的信息加进来,给这一群体带来更好的体验,获取更多的文化知识。
事实上,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五条也有明确指引,“国家鼓励和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内容的创作与传播,鼓励和支持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点的网络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生产和使用”。对此,网络平台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沉下心来改进并丰富青少年模式。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强引导,出台标准规范,帮助网络平台建立分级分类模式。
◎张涛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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