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伊宵鸿) 6月5日,是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一周年,该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向全社会报告一年来的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
2020年6月5日,龙岗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正式挂牌成立,集中管辖深圳市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刑事、行政、民事和所产生的执行案件,从此担起了守护深圳青山绿水蓝天的崇高使命。
《白皮书》显示,一年来,龙岗法院环资法庭坚持以案件为抓手,环资审判业务能力持续提升,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21宗,结案302宗,裁定准予执行金额超过3000万元。其中共受理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41宗,审结32宗涉61人;受理环资民事一审案件6宗,涉及纠纷主体42人;受理环资行政一审案件22宗、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52宗。
在杨某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环境资源法庭裁定其以种植珊瑚的替代性措施修复所损环境,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年来,环境资源法庭在促进和保障环境资源法律的全面正确施行、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为深圳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落实可持续发展先锋战略、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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