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易东)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昨日发布最新通知,规定市民在零售药店购买退热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网上买药必须上门取药,或到就近门店取药。同时规定,有37种退热类药品不能在药店购买。
根据通知,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执行进店出示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健康码为黄色的,应拒绝其进店,并引导其到医疗机构就诊。
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时,必须进行登记,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至省系统,不得瞒报、少报、漏报。
零售药店(包括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网络销售退热类药品的,必须网订店取,主动联系客户上门取药或到就近的门店取药,并按要求及时做好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不得通过送餐、跑腿、快递等服务平台进行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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