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新圩镇旧仓村委会新建街33号居民吴宪,女,于2013年3月25日上午3时许,在阳西县保健院门口捡拾一名女弃婴,约一天大。当时用一个纸箱装着,生命体征正常。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请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身份证和所在单位证明或住所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与收养人吴宪联系,电话:13623070876。特此公告
阳西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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