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日,在阳春市综合福利院门口处拾到一名弃婴,该弃婴性别为男性,出生大约一个星期,自公告60天内,该弃婴(儿童)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身份证和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证明到阳春市福利院认领,逾期无人认领,将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阳春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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