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谭兴孚)近日,市民陈小姐致电本报“民生热线”反映,称江湛铁路阳江站出站口长期存在非法营运车辆人员拉客的情况,不仅对出站旅客造成骚扰,还影响城市形象,希望相关部门整顿。
陈小姐表示,她经常乘坐高铁往返广州阳江两地,每次在阳江站出站时,都会遭到许多私家车司机和摩托车司机的“包围”,询问她要不要搭车。虽然她表明不需搭乘,但有些人还是紧紧跟随,问她去哪里,一个问完又来一个,有的还“热情”地试图帮她拿行李,不胜其烦。
近日,记者到现场走访时看到,管理部门在出站口用围栏圈出了旅客转乘候车区,每当有旅客出站,一些私家车司机和摩托车司机跨过围栏蜂拥而上,围堵在出站口拉客,询问旅客是否要乘车。尽管旅客左闪右躲避开拉客人员的“围堵”,但拉客人员还是会穷追不舍,询问旅客要去哪里?要不要搭车?一名拉客人员误以为记者是旅客,问记者要去哪里?记者反问他是出租车还是网约车?该男子坦言自己开的是私家车,可以算便宜点。记者拒绝了这名男子后,又有一名男子上来询问要不要搭摩托车……
有旅客表示,非法营运车辆人员在高铁站出口拉客的行为,有损阳江旅游城市形象,建议有关部门规范该址客运秩序。对此,市交通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前交通执法部门对该址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过整治。阳江站铁路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也曾对出站口拉客人员扰乱车站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罚,但没过多久又死灰复燃。
工作人员提醒,非法营运车辆手续不齐全,安全措施不足,多数非法营运从业人员未经正规从业培训,安全意识淡薄,乘客安全及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呼吁广大市民、旅客出行应选择合法营运车辆,切莫贪便宜图省事乘搭非法营运车辆。
相关链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扰乱车站等公共场所秩序的,将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推荐
未来一周我市持续晴朗干燥,昼夜温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