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阳江市新增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等情况通告如下:
一、S51肇阳高速公路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位置
(一)S51肇阳高速公路罗定方向:应急车道监控设备 K138+450、K109、K105+900、K93+40;固定测速监控设备K117+652、K128+10;区间测速监控设备K128+10至K117+652。
(二)S51肇阳高速公路阳江方向:应急车道监控设备 K100+350、K119+700、K134+550、K136+800;固定测速监控设备K154、K117+400、K128+40;区间测速监控设备K117+400至K128+40。
二、S14汕湛高速公路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位置
(一)S14汕湛高速公路湛江方向:应急车道监控设备K622+130、K629+400、K678+500、K680+300、K682+950、K700+540、K706+300、K715+600;固定测速监控设备K623+500、K627+920、K667+640、K673+730、K686、K693;区间测速监控设备 K673+730至K686。
(二)S14汕湛高速公路广州方向:应急车道监控设备K709+865、K683+920、K630+250;固定测速监控设备K693、K686、K673+730、K667+610、K627+920、K623+500;区间测速监控设备K686至K673+730。
三、因“S51罗阳高速公路”路名及里程桩号调整,现将路线命名标识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位置变更情况通告如下:
(一)原“S51罗阳高速公路”调整为“S51肇阳高速公路”。
(二)原“S51罗阳高速公路”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位置调整为:
1.S51肇阳高速公路罗定方向:应急车道监控设备K191+320、K189+20、K178+920、K171+820、K166+228、K157+916、K152+76、K149+613、K137+200、K129+300、K117+100、K111+100;固定测速监控设备K161+76、K156+200;区间测速监控设备K161+76至K156+200;移动测速监控设备K187+176、K154+476、K122+700。
2.S51肇阳高速公路阳江方向:应急车道监控设备K121+800、K128+460、K151+490、K157+816、K166+224、K169+900、K173+530、K189+820;固定测速监控设备K156+500、K161+72;区间测速监控设备K156+500至K161+72;移动测速监控设备K122+700、K154+476、K187+176。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我局将从2020年12月10日起对上述新增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维护交通安全。
阳江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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