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朱俏施)近日,市民李女士致电本报“民生热线”反映称,1月26日和28日,位于市区创业北路的岭南新邨8栋01号商铺出现两次污水倒灌现象,造成铺面被淹,部分教学用品及家具受损。事后,李女士和物业公司就赔偿损失一事协商,但无果。
李女士告诉记者,1月26日晚上7时30分左右,有同事发现,污水从厕所蹲坑处涌出。她立即拨打物业的微信语音,但无法接通,便去到保安亭寻求帮助。8时30分左右,物业经理拿来两个小沙包,用来堵住厕所蹲坑的口子,但效果不佳,污水仍向外涌。物业人员便打开门前的沙井盖,发现管道已硬化。晚上11时左右,疏通车来到门前作业,抽了大概一个小时便离开了。此时由于楼上住户的用水量减少,厕所污水倒灌现象减弱。
1月27日一大早,李女士向房东反映情况,要求房东及时解决上述情况,房东也向物业反映相关情况。“直至晚上8时45分,我离开店铺前,没有任何负责人来商铺查看堵塞情况。”李女士说,万万没想到,1月28日早上8时30分许,她去到店铺,打开门就闻到一股腥臭味,并看到店里满地都是脏东西和污水,放在地上的书本、纸巾、收据、书桌等都被浸湿了。李女士立即拨打物业电话告知,物业人员到现场勘查,发现问题并非与1月26日开挖的管道有关,而是由于岭南新邨8栋3号房全体住户使用的管道一处弯头堵塞造成。
李女士说,虽然事后物业公司对店里进行了清扫,但没有及时找到问题根源,导致店铺蒙受损失,她希望物业公司能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然而,物业公司对她提出的书本、木材等损坏及停业期间的房租、老师工资等的赔偿项目并不同意。
2月22日,记者电话联系了阳江市浩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事情第一次发生后,及时联系了疏通车对排污管道进行疏通。第二次发生后,物业立即安排人员勘查,找出问题所在并及时修复,同时安排保洁人员到现场清理打扫,还腾出地方给店主摆放桌子、柜台等物品。该负责人还表示,排污管道堵塞或渗漏造成商户损失,应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住户负责,物业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商铺有需要,物业公司可为其组织对方进行协商。
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就赔偿一事仍未达成一致。李女士打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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