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已经发展成为现代化花园式海滨城市。
横琴金融岛。早春珠海,阳光明媚,气候宜人。全国第一大陆路口岸——拱北口岸广场上人流如织。向东眺望,港珠澳大桥宛如一条巨龙横跨伶仃洋。不久前,《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珠海迎来了难得的黄金发展机遇期。
回首往事,历历在目。40年前的今天,珠海撤县建市,成为广东落实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试验田,并试办经济特区,以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逢山开路、遇水架桥,谱写着勇立潮头、开拓进取的壮丽篇章。
边陲小县
1953年4月,根据当时边防斗争和发展渔农业生产的需要,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珠海县正式成立。这是珠海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从此,珠海的历史谱写了新的篇章。
从1953年建县到1978年,经过25年的探索和建设,珠海的经济建设比建县初期有了较大发展,但只是局限在以农渔业为主,经济结构单一。
1978年,珠海县人口仅有12.5万,全县工农业总产值仅有8023万元,财政收入仅639万元。珠海县的所在地香洲,仅有一条商业街,还是一个商品经济很不发达的边陲小县城。
建市前,珠海县工业主要为农渔业服务,如渔船修造厂、农机厂、水泥厂、网缆厂,地方国营企业,如酒厂、饼干厂、饲料厂、印刷厂等,工厂设备简陋,技术水平低。城市建设及交通设施落后,全县共17条公路,总长133.70千米。陆上对外交通线广珠公路,属三级和四级公路,沿途要经过多个渡口。
撤县建市
上世纪七十年代,反偷渡外逃是珠海县委的一项重要工作。1977年11月,邓小平在听取广东关于大量民众外逃港澳的汇报后指出:逃港澳,主要是生活不好,差距太大。
广东省委和珠海县委也在多年反偷渡外逃实践中逐渐认识到,只有致力发展经济,加速边境地区经济建设,缩小与港澳生活水平距离,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才能有效刹住偷渡外逃风,稳定边境安宁。
国务院更是明确指出:“抓紧时机把两县(指宝安、珠海)建设好,对于充分利用港澳,发展对外贸易,发展国际交往和开展旅游服务事业,加速边防地区的建设,无论政治上、经济上都有重要意义。”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1978年夏,国家计委和外贸部组成的经贸考察组到香港、澳门调研,回京后撰写《港澳经济考察报告》,较早提出珠海撤县建市的设想。
该报告提出:“建议把宝安、珠海两县,改成两个省辖市(相当于地级市),派得力干部,加强力量。”两地的经济、文化建设,可由广东和港澳工委共同组成领导小组(以广东为主),进行具体领导。
另一方面,宝安、珠海是港澳居民日常生活鲜活商品的重要转运地,由于运输路线长,存在货损大、成本高等问题。为此,港澳工委和驻港澳的中资企业希望在两地建设对港澳供应的鲜活商品出口生产基地,并提出要有相适应行政体制,建议将县改市。
1978年10月,广东省向国务院上报的《关于宝安、珠海两县外贸基地和市政建设规划设想的报告》中,提出“省委决定两县建立相当地级的中等城市”,并提出重点发展农业生产、建立出口基地、建设旅游区等建议。
与此同时,省委着手筹建两市领导班子,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亲自约时任省计委副主任、拟任珠海市委书记的吴健民谈话,代表省委对珠海建市工作表示支持和提出要求。
建市消息传至珠海后,广大干部群众无不欢欣鼓舞。珠海县委、县革委会表示:“国务院和省委决定把珠海设置市的建制,这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我们一定要下决心,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把珠海建设成为具有相当水平的工农结合的生产基地和对外加工基地,建设成为吸引港澳游客的游览区,成为新型的边防城市。”
1978年11月,县委接连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珠海建市的发展规划和外贸出口基地建设。会议就如何使珠海从一个不到15万人的沿海县发展成一个中等城市开展热烈的讨论。对珠海建市的行政区域作了初步构思:拟将珠海市划为4个中心区、1个渔业区、1个农业区。其中香洲、前山、拱北、湾仔为4个中心区。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激励下,广东省委作出《关于设立深圳市和珠海市的决定》。
1979年1月23日,珠海县委班子会议在珠海县委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传达广东省委决定: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中共珠海市委员会成立,并宣读珠海市委、市革命委员会领导班子任命名单。
1979年3月5日,国务院国发(1979)第63号文,同意将珠海县改设珠海市,以珠海县行政区域为珠海市行政区域,市革命委员会设在香洲。国务院并决定将珠海改为省辖市。明文指示:“要把珠海建设成为具有相当水平的工农业结合的商品生产基地、吸引港澳游客的游览区和新型的边防城市。”
自此,珠海地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奋力发展
就在珠海建市前后,关于设立经济特区的设想也逐渐完善起来。
1979年初,中共广东省委和省革命委员会初步决定,先在深圳和珠海两地试办“对外加工贸易区”。在向中央汇报工作时,这一建议得到了邓小平的赞许,当天即安排与广东的领导谈话。
邓小平说,“在你们广东划一块地出来,也搞一个特区,怎么样?”“办一个特区,过去陕甘宁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这是邓小平第一次提出办特区的主张,这一主张得到中央的赞同。
此后不久,中央派出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谷牧带工作组赴广东、福建考察,研究试办经济特区问题。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核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正式宣布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设置经济特区。
珠海经济特区的建立,对于吸引先进技术,学习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增加创汇能力,繁荣边境城市经济,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1984年、1992年,邓小平两次到珠海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珠海经济特区的建设开始进入全面发展阶段。
统计数据显示,从1979年至2018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由2.09亿元增至2914.74亿元。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增加值分别从1.95亿元、1.86亿元增加至50.09亿元、1433.82亿元。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0.24亿元增加到331.47亿元。
建市40年来,在中央和省委正确领导下,珠海砥砺奋进,大胆探索,经济增长动力充沛,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生态环境优美宜居,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特区的建设和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使珠海由一座落后的边陲小镇发展成为现代化花园式海滨城市。
当前,珠海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正处于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一极、“一核一带”交汇点的重要节点上,全市上下正以时不我待的精神,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伟大旗帜,牢记特区使命,再燃改革激情,重整行装再出发,奋力推动新时代珠海经济特区“二次创业”加快发展,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珠海工作新局面。
珠海建市大事记
1978年
5月6日,习仲勋等广东省委领导在听取国家计委、外贸部港澳经贸考察团返程途经广州介绍考察情况时,对将宝安、珠海两县改为省辖市,可以建设成为出口生产基地的建议明确表示支持。
6月20日,习仲勋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研究迅速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和宝安、珠海两县建市等问题。
7月23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强调要“把外贸基地搞上去,提高农民收入”。
7月27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就如何在珠海县建设外贸基地、加工基地与旅游风景区等事项进行专题研究。
8月31日,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与香港永新企业有限公司在珠海签订合作兴建香洲毛纺厂协议,这是首个“三来一补”项目。
10月23日,广东省革委会向国务院上报《关于宝安、珠海两县外贸基地和市政规划的设想》的报告。
11月8日,县委召开公社(乡)党委书记会议,强调要把中央重视边防地区经济建设,在珠海筹建外贸基地的决策向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反复宣传。
11月25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讨论珠海建市有关事宜。
12月7日,县革委会向省政府上报《珠海县一九七八至一九八五年发展外贸出口基地规划的报告》。
1979年
1月13日,广东省就珠海撤县建市工作正式向国务院提交报告。
1月23日,省委决定将珠海县改为珠海市,由广东省和佛山地区实行双重领导,同时成立中共珠海市委员会,任命吴健民为市委书记。
2月5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建市工作,决定在扩大会议结束后,召开全市三级干部会议,宣布珠海撤县建市,明确建市方针和任务。
2月13日至14日,市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传达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将珠海县升格为珠海市的决定。
2月14日,国务院批复珠海外贸基地和市政建设规划。要求把珠海建设成为具有相当水平的工农业结合的商品生产基地,吸引港澳游客的游览区和新型的边防城市。
2月26日,省委任命甘伟光为珠海市委副书记、市革命委员会主任。
3月5日,国务院批准珠海县改为珠海市,以珠海县的行政区域为珠海市的行政区域,市革委会驻香洲。
5月16日,国务院副总理谷牧在省委书记刘田夫陪同下到珠海考察。
6月6日,省委向中央呈交《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建议在深圳、珠海、汕头三市试办出口特区。
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的报告,同意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并正式提出在深圳、珠海两地试办出口特区,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的问题。
11月7日,珠海市引进的第一家“三来一补”工业企业——香洲毛纺厂建成投产。
11月12日,市旅游公司与澳门珠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约,合作经营,建设珠海市石景山旅游中心。
11月26日,省委、省革委会决定,将珠海市原来由省和佛山地区双重领导的体制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直属省领导。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靳碧海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李建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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