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钱瑜报道:3月12日,羊城晚报记者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大力推进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劳动者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珠海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发布。
《办法》称,珠海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的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开展企业新型学徒(以下简称“学徒”)培养。到2020年,珠海市培养学徒300名左右;从2021年起,每年培养学徒200名左右。
据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高等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徒培养协议;与学徒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签订培养协议,并经珠海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审核后,可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徒培养。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内容由企业会同培训机构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共同确定,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职业素养和工匠精神等,技术技能操作课时占比不低于50%。没有国家职业标准的,双方共同确定培养内容。学徒培养以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
学徒在培养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符合社保补贴政策的,按规定执行。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根据培养期限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职业培训补贴(低于省补贴标准的,按省补贴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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