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康振华)3月14日,高栏港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发出《关于开展高栏港区社会组织2018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3月份起实施2018年度全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要求凡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经该局核准登记的或所属地在高栏港区的各类社会团体,均应参加2018年度检查,报送2018年度工作报告。凡在2018年6月30日以前(含6月30日)经该局核准登记的或所属地在高栏港区的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2018年度检查,报送2018年度工作报告。
《通知》表示,年度检查网上填报系统于2018年3月15日开通,6月3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业务状态显示为“退回补正”的,应当在10日内予以补正并重新提交。逾期填报或者补正提交的,视为逾期未办理2018年度检查。
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登录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http://zhglg.npo.gdnpo.gov.cn/),进入系统首页输入本单位的账号(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密码进行登录,在系统的“业务中心”按步骤点击“年度检查”-“申请”-“申请办理”,按系统提示如实进行年度检查报告书的填写并保存提交。网上提交后业务状态显示为“已提交”,请耐心等待年检结论;业务状态显示为“退回补正”,请按照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修改,并重新填写提交;业务状态显示为“审批通过”,可查看年度检查结论,并提交纸质材料到高栏港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盖章。
已经获得以及有意向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应当在附件中报送社会组织公益活动支出明细的审计报告。
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办理年检时,应当上传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原实行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暂无需提交业务主管单位的初审意见。
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网上年检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应将网上审核通过的“年度检查报告书”打印成纸质文本(含附件原件,A4纸型,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加盖公章,并在报告书上加盖骑缝章)后,连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于2019年7月15日前送交高栏港大厦10楼1006室加盖年检印章。
网上经审查通过的信息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报告书应同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的初审意见。
《通知》还要求社会组织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网上首次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认真如实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中的每一项内容,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并对报告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列入异常名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需对年度工作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主要领导责任。如因填写失误造成的后果,由填报单位自行承担。
《通知》还列举了一些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社会组织如有违反年检时将核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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