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当前珠海市校园食品安全整体情况以及持证学校食堂数量、量化分级与“明厨亮灶”建设等情况,并对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记者获悉,珠海市将推行一系列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的举措,全面建立家长陪餐制度、成立学生膳食监督委员会、逐步推行饭堂“零租赁”政策……这些具体措施都与学校师生和家长息息相关。
本报记者陈翩翩见习记者王晓君
陪餐
推行集中用餐
陪餐制度
记者从会上获悉,珠海市全面推行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学校每餐必须要有校长或中层领导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有条件的学校要全面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做到每周至少一次邀请家长代表进食堂与学生共同用餐,并就饭菜质量提出改进意见。学校每学年要举行一次“家长开放日”,让家长了解学校食堂的状况。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会议要求,今年内珠海市70%有条件的学校将实行家长陪餐制,明年全市有条件的学校100%实行家长陪餐制。
监督
成立学生
膳食监督委员会
同时,在初中、高中、职中学校成立学生膳食监督委员会,随时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菜谱种类、价格等,并进行校内公示和满意度测评。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学生膳食监督委员会成员每一学期更换一次。学校食堂招标时,要充分考虑学生膳食监督委员会、家委会和老师的意见,优先考虑达到满意程度的餐饮公司。
此外,各校应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运用学校官微(公众号)、学校官博、家校通等公共信息平台,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堂菜谱、营养素供给量、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食堂内部照片等信息。
优惠
逐步推行食堂
“零租赁”政策
市教育局要求学生食堂应保持菜价稳定,提高饭菜质量,体现“零租赁”政策的初衷,真正做到“提质降价惠师生”。各区学校应逐步推行饭堂“零租赁”政策,让学生吃得好、吃得饱,实实在在地做到让利学生。
同时,加大学校食堂的建设投入,对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升级改造,进一步创建A级食堂。
此外,校内午托供餐服务的监管也应持续加强。对由校外配餐的学校,学校要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供餐能力、运输车辆等进行实地考察,加强监管,并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存档备查。
链接
市教育局强调
14所初中
食堂小卖部
要尽快关闭
近日,教育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自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据此,市教育局在此次会议中再次强调,珠海市目前14所初中学校食堂小卖部要尽快关闭。实行“零租赁”制的市直属学校食堂、小卖部,要加强监管,自查食堂饭菜、小卖部商品的价格。小卖部商品价格要与本地区大型连锁超市的商品价格进行对比,确保小卖部商品价格低于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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