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时报讯 记者匡湘鄂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梧桐引凤”工程,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人才安居氛围,在继2018年12月发布《大亚湾开发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后,该区近期启动了“博士楼”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工作。“博士楼”人才公寓为金湾花园小区7栋1单元项目,共备有房源68套,均为精装修房,人才可拎包入住。记者从区人才办了解到,4月8日申请时间已截止,目前正对申请的人才进行审核统计,审核工作结束后将对符合配租人才名单进行公示。
首次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
根据《关于启动大亚湾区金湾花园“博士楼”人才公寓申请工作的公告》,“博士楼”人才公寓为金湾花园(位于中兴北路186号)7栋1单元项目房源,分三房两厅(约110平方米)和四房两厅(约130平方米)两种户型可供选择。
“博士楼”人才公寓租金为每月12元/平方米,其中个人支付每月5元/平方米,政府补助差额每月7元/平方米,物业管理费由个人按月缴纳(1.43元/平方米)。首次租赁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期满有意续租的可优先考虑。
据了解,“博士楼”人才公寓从3月29日开始申请,4月8日截止。申请对象为已在区人才办登记备案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优秀专家,入选惠州市“天鹅计划”的领军人才或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博士后研究人员、拥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人才,以及管理期内的东江学者、拔尖人才、首席技师。申请人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仅限申请一套人才公寓。
主要为博士及以上人才配租
近年来,大亚湾区非常重视人才工作。为让人才安心在大亚湾工作和生活,该区实施人才安居工程,通过统筹建设科创园专家公寓、中海油人才公寓、惠湾花园人才周转房等,已为一大批人才解决了住房。为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着力集聚重点产业、重要领域发展急需人才,实施区人才安居工程,2018年12月11日,该区又制订出台了《大亚湾开发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
记者从区人才办了解到,这是《大亚湾开发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出台后首次为区人才配租,主要为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配租。据统计,4月8日申请时间已截止,区人才办正对申请人才进行审核统计,申请人接到正式通知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到金湾花园小区现场抽签摇号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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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层次不同 住房优惠各异
2018年12月11日,大亚湾区制订出台了《大亚湾开发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
根据《大亚湾开发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人才安居采取多种方式,通过产权赠与、免租金、低租金等方式实施保障。本办法所称的人才是指符合大亚湾区人才优惠政策规定的实施对象,并经区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的优秀人才(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高层次人才、其他优秀人才)。本办法所称的人才安居住房主要包括奖励性住房和周转性住房。奖励性住房是指顶尖人才别墅和杰出人才公寓,周转性住房是指纳入公租房管理的高层次人才公寓和其他优秀人才周转房。
顶尖人才别墅单套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杰出人才公寓单套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高层次人才公寓单套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80平方米;其他优秀人才周转房单套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60平方米。
顶尖、杰出人才免租入住,在本区工作生活满5年以上的给予办理赠与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高层次人才和其他优秀人才可申请低租金入住。工作单位属于本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名录范围内的可以优先申请。顶尖人才别墅、杰出人才公寓的奖励或租住,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
高层次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的,租金为每月5元/平方米(不含物业管理费),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3年期满有意续租的可优先考虑。其他优秀人才租住人才周转房的,租金为每月2.5元/平方米(不含物业管理费),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3年期满有意续租的可优先考虑,原则上租期不超过6年。
申请条件
奖励性住房申请人为顶尖、杰出人才,周转性住房申请人为在本区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区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其他优秀人才。
顶尖、杰出人才申请赠与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需经区人才办认定其作出突出贡献、入住后在本区每年工作6个月以上、为惠州市大亚湾区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
申请人原则上以家庭为申请单位,优秀人才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夫妻均为优秀人才的家庭,每个家庭指定一人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
匡湘鄂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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