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芳报道:每年4月至6月,是珠海参保人下一社保年度重新选定门诊统筹就医机构的时间,如果参保人搬了新住所或是想换门诊就医,请携带珠海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到新选定的门诊统筹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变更自当年的7月1日起生效。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视为继续选定原机构就医。
2009年,珠海率先建立了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解决门诊小病医疗费用负担,参保人可凭社保卡在珠海市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签约,看门诊小病可报销70%的医疗费用。实现了联网结算后,参保人只需要支付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目前,全市已有97家门诊统筹定点机构。
据了解,参保人在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看病可报销的项目费用有:一是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二是普通门诊诊查费、三大常规、生化、黑白B超、心电图以及其它符合国家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提供的诊疗项目费用。
选定门诊机构签约后,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诊的,也可以办理门诊统筹转诊。由签约机构的接诊医师提出申请,并经该机构盖章同意,转往与该机构签订协议的定点医院,转诊证明当次有效。因转诊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后回其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按规定报销。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可报销50%,个人自付50%。社保年度内转诊及急诊待遇支付限额合计为1500元(含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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