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二维码,看观海APP相关推文。本报讯(记者陈翩翩)2月2日,珠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首批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总计11宗。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珠海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及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针对防控肺炎药品、口罩等医疗用品热销,群众对粮油、蔬菜、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需求增加的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发出《价格提醒告诫书》,要求各医疗药品经营者、商超、农贸市场等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此外,还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对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通知》,加大对药品经营单位抗病毒类药品、一次性口罩等价格摸底排查和实地检查力度与频次,打击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2月2日,珠海市市场监管局迅速查办并公布了一批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本次通报的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包括哄抬价格案件4宗,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件7宗。
涉嫌哄抬价格案件四宗分别是:
珠海市夏湾路208号夏湾市场二楼A区36、37号杨喜深蔬菜档,通过美团销售猪肉,销售土猪排骨250克+赠送红萝卜1根2份,收取179.8元,销售(土猪)肋排骨(约300克斩小块),收取69.9元。
珠海市侨光路371号商铺的益街坊大药房电脑销售明细记录显示曾经销售过口罩,进货价1元,销售价3.5元。
金湾区某菜市,大白菜售价在4.98元/斤-6.98元/斤之间,比春节前0.98元/斤明显偏高。
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珠海莲花山药店销售泰邦牌日常防护口罩(5只装)、泰邦牌雾霾防护口罩(1只装)没有明码标价;销售日常防护口罩30元/包,雾霾防护口罩40元/包,没有通过收银系统收费,而是以手机微信支付形式收费。
以上四宗案件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
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件7宗,包括:
位于香洲区岭南路6-109、6-110号的“珠海市闻心堂健康药房有限公司”销售口罩价格高于市场价,销售价格为25元一包,每包10个。
众心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上冲分店销售的口罩没有明码标价,且部分口罩外包装和包装里面均没有说明书和合格证。
斗门区井岸镇丽康药房“仁和益气养血口服液”和“正山庄河参”没有标价标签。
井岸镇济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新堂分店药柜上土茯苓、花椒等在售中药均无价格标签或价格信息。
广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南门分店某些在售商品未标明价格或未显示任何与价格有关的信息。
莲洲镇横山开发区泰来路558号一层的“珠海佰信医药有限公司”、谦益路北022号的“珠海明仁堂医药有限公司”在售商品未按规定标明价格。
以上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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