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香洲区城中旧村改造历史房屋认定工作程序>的通知》的规定,下列房屋符合历史房屋的认定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告:
公告期:2020年4月18日至2020年5月17日。
公告地点:珠海市主要媒体、社区公告栏、房屋现场。
珠海市香洲翠微股份合作公司
2020年4月18日
新闻推荐
口罩问题无须担心 周末上课可能性大珠海香洲区已做好学生返校的准备工作
安静了数月的校园即将恢复“热闹”香洲区凤凰小学举行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图/香洲教育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