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海地沥青有限公司,注册号:企独粤珠总副字第006249号,现经股东会决议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负责人:周宇均;成员:潘兴连、海地石化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周炳新)等三人组成,请有关债权人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性质、数额等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藤湖湖滨一区13号金满楼
联系人:周炳新联系电话:13702773340
珠海市海地沥青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〇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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