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出门明显感到流浪狗少了,市民出门遛狗大多有自觉拴绳的意识,我们小区及周边环境更加干净整洁了。”家住香洲区梅华街道的杨先生说,他很高兴珠海逐步营造起了文明养犬的社会氛围。(本报6月1日05版)
近年来,随着犬只数量迅速增加,养犬引发的城市管理问题和社会矛盾日益加剧,市民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有着切肤之痛。
作为全国最早一批出台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之一,5年来,珠海市在《条例》的总体框架下,相继出台了《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珠海市养犬登记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组建起养犬登记办证队伍及养犬执法辅助队伍,积极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履行养犬管理职责。通过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查处违法养犬行为,收缴无主犬、流浪犬、弃养犬等具体措施,全市不文明养犬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解决了一大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城市养犬管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尽管珠海市在规范养犬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管理和创新经验,管理水平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但在成绩的背后,依然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诸如犬只登记、免疫率还没有达到全覆盖,少数养犬人还存在有遛犬不拴犬绳、不做好防护措施、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不文明行为,这些都是规范养犬亟待补齐的短板。要解决这些问题,既要依靠职能部门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更有待于养犬人的素质提升和行动自觉。
文明养犬,既是法规规定的义务,也是养犬人应有的社会公德,与邻里关系、流行疾病控制传播以及居民人身安全密切相关。在城市为养犬“立规矩”,依法加强管理的同时,我们每个人也要有“守规矩”的自觉性,将文明养犬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切实摒弃不规范养犬行为和不文明养犬现象,真正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科学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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