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涛通讯员郭莎郑俏)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有所增加,如何快速化解纠纷?近日,香洲区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庭审平台成功调解一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有效解决异地当事人出行不便的难题,避免人员流动风险,保障当事人出庭辩论权利,促进纠纷的实质化解决。
据了解,原告郭女士于2019年4月承租被告刘先生房屋用作汽车服务经营,因经营状况不佳,郭女士经与刘先生协商,于10月5日将房屋钥匙交予刘先生,但部分家具仍未搬离。10月29日,郭女士将承租房内除11台空调以外的其余物品清理完毕,并将房屋正式移交刘先生。
今年3月11日,郭女士向香洲区法院起诉称,承租房屋内总价值为8万元的11台空调是其从前租客处购买的,请求法院判令刘先生归还这11台空调。刘先生则主张空调为其本人所有,前租客无权转让。刘先生反诉称,郭女士因延期腾房需补足房屋租金8万元,并承担逾期支付房租的违约金6万余元。
鉴于涉案房屋经过多次承租及转租,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涉及的利益千丝万缕,承办法官主动邀请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前置调解。经过沟通,双方达成初步和解方案。然而被告刘先生远在湖南,受新冠疫情影响不便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建议双方通过网络庭审平台开庭。
5月27日,双方当事人按时登录网络庭审平台,以视频连线的方式,就涉案纠纷达成一致意见:11台空调归被告刘先生所有,刘先生自愿放弃补足租金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双方当即对调解笔录完成线上签字确认,承办法官当天出具调解书,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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