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九洲港港区(港口、集装箱停车场、附属办公、加油站及油库)用地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地块1-6)项目原用地面积:68385.46㎡珠海九洲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九洲港港区(港口、集装箱停车场、附属办公、加油站及油库)拆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资格确认的申请,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及《珠海市城市更新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指引(试行)》的规定,该项目所在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和规划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我局对该公司提供的项目实施主体资格申请材料等进行了初审,现予以公示。项目范围内的相关业主以及他项权益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任何疑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珠海市香洲区城市更新局咨询反映。逾期无异议,我局则按法定程序向申请人核发实施主体确认文件。现公示如下:
项目实施主体:珠海九洲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九洲港港区(港口、集装箱停车场、附属办公、加油站及油库)用地(见附件),已列入珠海市香洲区“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所在图斑编号为44040200664、44040200665、44040200666、44040200667、44040200668、44040200669;
项目更新用地面积:68385.46平方米;
项目原有产权建筑面积:7176.62平方米;
项目更新方向:商业、商务、综合交通枢纽、加油加气、居住用地功能;
项目实施主体形成情况:原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属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权利人。现权利人同意由珠海九洲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本次更新单元计划的实施主体;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8日(7天);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送(或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城市更新局(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业路413号5楼504室;联系人:宁小姐;联系电话:0756-2617816)。
附件:九洲港港区(港口、集装箱停车场、附属办公、加油站及油库)用地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地块1-6)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更新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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