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拟将下列已中止执行或终本结案的不良贷款案件对外悬赏或委托清收,特发布公告。
对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我行承诺可按届时实际收回净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对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且又是执业律师,可与我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代理期限及相应风险代理费标准等事项可与我行具体商议。
联系人员:陈先生
联系方式:0756-2635063
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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