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东于2020年9月4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珠海市华丰食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17596086X)进行派生分立。分立前,本公司注册资本6616.3046万美元,分立后存续公司的注册资本6087.5097万美元,新设公司:珠海市金光华丰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28.7949万美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现就公司分立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两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若本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
二、凡本公司之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的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三、本公司承诺:若债权人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因公司分立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本公司将及时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四、本公司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时应携带以下文件:
1、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它凭证的正本及复印件;
2、单位债权人需携带《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自然人债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委托他人申报的,受托人还需携带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五、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珠海市华丰食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平沙三路三号,联系人:杜荣芳,电话0756-7266805。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华丰食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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