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香洲区群贤小学(二十九小)项目工程建设需要,根据我国《殡葬管理条例》《广东省殡葬管理条例》《关于彻底清理特区范围内乱埋、乱葬坟墓的布告》《香洲区贯彻落实<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彻底清理特区范围内乱埋、乱葬坟墓的布告>实施办法》及广东省民政厅相关规定,拟对工程范围内(明月山溪东侧)的坟墓进行迁移。请上述范围内的山坟、土坟、金塔等有关坟主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三十天内与翠香街道城管办联系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申报登记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理,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迁移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电话:邓先生0756-2188586
附件:香洲区群贤小学(二十九小)蓝线图
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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