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核查确认广东和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投资情况,维护广大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备齐相关投资凭证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公安机关进行申报登记,逾期未前来申报登记的,视为放弃权利,责任自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安排:
1、申报登记的受理点: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经侦大队(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33号7栋202室)联系人:熊警官联系电话:0756-8643414。
2、登记期限:本公告见报之日起一个月内。
3、登记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二、集资参与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1、集资人本人的身份证及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集资人不能亲自登记的,可委托近亲属或代理律师申报登记。委托近亲属申报登记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委托代理律师申报登记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函;
2、集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付款凭证(收款收据、汇款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该案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如未在本公告注明期限内进行申报登记,则公告期满当日止,视为放弃该权利。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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