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申请下述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确认:
宗地面积:44.45平方米
宗地四至:
东至珠海市糖烟酒有限公司
南至方鸿汉宅
西至方鸿汉宅
北至山房路
宗地坐标:请到我分局调查确权科查阅
土地性质:国有
土地权属来源:2016年由珠海市住房保障中心移交
土地用途:商业
根据土地使用权确权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予以确权。
如对该宗土地的权利有异议者,请当事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书面申请和有效的权属证明向我分局调查确权科(地址:唐家湾镇乐园南路8号)提出土地权利主张。
联系电话:3310645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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