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峰
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打击夜间违法排污,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斗门分局根据前期摸排线索,结合信访投诉热点,联合市西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岁末年初环境安全夜间专项执法检查。本次行动共计检查9家企业。行动中,发现问题企业1家,发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份,立案查处企业1家。(本报1月6日08版)
市生态环境局斗门分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拳打击夜间违法排污,值得推崇。同样,严峻的现实表明,在“史上最严”新环保法实施6年来,一些地方的环保违法现象仍然不少。
环境违法案件频现,原因在于企业违法、失信成本低。因此,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仅司法部门要及时受理此类案件的刑事、民事诉讼,开出罚单,常态化的环保执法一定要保持高压态势。如果不加大环境违法的查处和惩戒力度,就不可能有力倒逼企业生产方式的转型。换一个角度,如果企业只顾眼前利益一味巧取豪夺,不履行环境和生态上的反哺义务,最终也将会因资源环境的破坏而无法继续发展。
企业不能自律,政府就要重典治乱、重拳出击。一方面,环保、公安部门应通过深化执法联动机制建设,依法集中查处一批严重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曝光一批典型犯罪单位和个人,依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分子。另一方面,要追究环境监管不力的部门领导责任。为了确保监管到位,必须对那些放任企业污染环境的部门领导施以法律和行政的制裁和处罚,从而健全环境治理倒逼机制。唯有铁腕治理、持续施压,科学施策、标本兼治,违法者才会越来越少,守法者才会越来越多,绿色发展理念才能落地生根枝繁叶茂。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道德经济,企业只有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诚为本,以信服人,才能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同时,政府和社会要利用各种措施加以监管和约束,高举“斩污利剑”,让违法排污企业承担污染成本,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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