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刚一家为法官送上锦旗
文/图羊城晚报记者郑达
通讯员代敏罗钰巾
张梦颖林碧娜
珠海7岁男童因遭遇连环侵权造成残疾向物业公司索赔74万元,珠海香洲法院判决支持44万余元,男童一家却执意送上锦旗致谢,这是什么情况?一切还要从两年多前的一场意外说起。
男童遇连环侵权两责任方相互推诿
2018年3月的一天,当时年仅7岁的小刚(化名)跟随母亲在居住的小区内通行时,为丢弃手中喝完的牛奶盒跑向垃圾桶,在折返回母亲身边过程中,被正在小区内布置节日装饰物品的物业工作人员绊倒摔伤,造成左手肘位置骨折。祸不单行,治疗过程中小刚又遭遇医疗事故,两年内先后经历5次全麻手术,包括从左大腿内侧取出神经组织移植到左手臂进行神经重建等。最终,小刚左手肘因骨折治愈后活动度部分丧失,构成九级伤残,左手挛缩形成爪形手导致功能丧失,构成八级伤残。
长期的治疗、手术留下的大面积疤痕、身体最终的残疾,使得原本开朗好动的小刚变得暴躁易怒,不愿与人交流,父母也因此忧心忡忡,全家几近崩溃,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更令小刚一家难以接受的是,事发后物业公司与医院互相推诿,都认为小刚最终的残疾后果是对方原因造成,拒绝赔偿。这令小刚父母异常愤怒,小刚母亲曾携带菜刀到物业公司讨要说法,要跟对方拼个鱼死网破。2020年年初,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医院就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与小刚父母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医疗事故部分的损失。但物业公司作为“始作俑者”,却仍然拒绝调解赔偿。无奈之下,2020年7月1日,小刚父母作为监护人以小刚名义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偿各项损失74万元。
法官引入心理干预辨法析理抚情绪
因为此前维权路上的种种困难,小刚母亲在香洲法院一立案后就情绪激动找到原来调解医疗事故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为其联系法院立即开庭,立即判决,否则将采取过激行为。
承办法官杨升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主动约见了小刚父母。他在安抚他们情绪的同时,向他们释明诉讼程序,让小刚父母对案件审理进程及赔偿结果有一个合理的心理预期。另一方面,考虑到小刚已出现暴躁易怒、自卑等负面情绪以及小刚母亲极度焦虑的状态,香洲法院还为小刚一家安排了有针对性的心理干预。
2020年7月27日,该案第一次开庭审理。2020年11月9日,香洲法院经过第二次开庭后,最终判决物业公司对小刚左手肘骨折的损害后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对小刚爪形手的损害后果承担40%赔偿责任,赔偿小刚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4万余元。案件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物业公司在判决确定期限主动履行了全部款项。
两年维权迎曙光一面锦旗致谢意
目前,小刚经过5次心理干预,已走出阴霾,生活和学业逐渐恢复。虽然承办法官一再推辞,小刚一家还是执意送来锦旗,对承办法官杨升、香洲法院“心晴屋”心理工作室社工、心理老师等表示由衷的感谢。
小刚母亲表示,此前两年多的漫漫维权路让她焦虑不安,夜不能寐。如此曲折复杂的案件,原以为案件到法院后又不知道要拖多少年,能否获得赔偿也是未知数,没有想到能在4个月内就拿到判决。更令她感动的是,承办法官、社工、心理老师始终耐心倾听她的诉求,解答她的法律疑问,还安排对小刚进行免费的心理疏导,让他们一家人都切身体会到了司法的温暖。虽然最终的判决金额比起诉金额少了30万元,但在法官的充分辨法明理下,他们理解是因为起诉时将全部损害后果均要求物业公司承担,没有考虑到过错参与度问题。今后也将教育孩子知法守法,遇到问题不要过激,依法解决,将法院给予的这份温暖铭记和传递下去。
据悉,香洲法院自2020年7月起,在以往家事、涉少刑事案件专业化审判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涉未成年人侵权民事案件纳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审判体系,为辖区未成年人开启更加全面的家内、家外专业化保护。2020年共审理涉未成年人家事、刑事、侵权案件351件,为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干预3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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