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珠海市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实施细则》及《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上述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发布征地公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项目。
二、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斗门区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4)〔2020〕44号,批复时间2020年12月24日。
三、征收土地位置: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谦益村(附图及坐标)。
四、被征地单位、地类和面积:该项目用地涉及征收斗门区莲洲镇谦益村经济合作联社农民集体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5849公顷(耕地0.5849公顷)。
五、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暂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待珠海市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后,再按新的补偿标准落实补偿差额。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含临时设施)补偿标准按《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珠府〔2018〕4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的计提及发放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的计提及发放按粤府办〔2010〕41号、粤人社函〔2020〕302号及珠人社〔2011〕146号文执行。
七、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在2020年7月27日《珠海市斗门区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征地预公告》发布后,公证单位已对该项目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地貌以及涉及的现状进行数码实景录像和拍照,斗门区莲洲镇人民政府已进行了调查登记,作为计算登记补偿的依据。
八、详细征收土地范围、位置、坐标可到以下单位查询:
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征收土地办公室,地址:莲洲镇泰来路东三路10号,联系电话:0756-2788090。
珠海市斗门区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地址:白蕉路3188号住建大厦二楼207,联系电话:0756-2789450。
九、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1月8日起至2021年1月23日止。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斗门区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4)〔2020〕44号)征地批复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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