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开展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本报记者 赵梓 摄
本报讯(记者廖明山吴梓昊)针对井岸辖区内小广告屡禁不止的情况,25日,斗门区文明办、井岸镇政府、斗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斗门公安分局等部门在井岸镇联合开展斗门区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追溯小广告源头、上门开“整改单”等实招,实现“谁张贴谁清理”,为市民营造干净整洁的环境。
当日下午,在井岸镇西埔村文明路一巷,斗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井岸大队执法人员对一家店铺的负责人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开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在3天内自行清除乱张贴的小广告。
“在公共场所乱张贴小广告的行为违反了《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11条的规定,逾期不自行清理,将依法进行处罚。”执法人员表示。当天,该专项行动对乱张贴小广告的行为共发出4份限期改正通知,并督促其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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