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开展热烈讨论。
藏身拥挤民宅、消防不达标、学生人数众多、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托管机构隐患重重,令不少家长担忧不已,不过这样的现象即将得到改善。1月27日下午,珠海市教育局就《珠海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召开听证会,托管机构代表、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区教育部门代表等,在听证会上围绕《暂行办法》展开热烈讨论,现场还邀请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等工作人员参加。
采写:本报记者王晓君
摄影:本报记者朱习
意见
规范学生校外托管行业
针对《暂行办法》中“托管机构不得开展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和学习辅导活动”“场地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20平方米,且托管学生人均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托管学生人数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一名(或以上)专职或兼职保安人员;托管学生人数在50-200人的,应配备一名年龄在45岁以下的专职专业保安人员;托管学生人数在200人以上,每增加200人增配一名专职专业保安人员”“安装有与公安联网的一键报警系统”“视频监控保存期限要达90天以上”这些热点问题,听证人员纷纷发表看法并开展了热烈的讨论。部分托管机构代表认为,大部分家长是希望学生在托管老师指导监督下完成作业,且增加专职保安、规定人均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等规定会造成成本过大且无实际意义等问题,学生家长则认为,这些要求是相关部门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学生安全和需求后制定的方案,不仅应当遵照执行还应当增加更细致的要求规范整个行业。
回应
明确界定托管服务内容
对此,珠海市教育局安全保卫科相关负责人进行解释和说明。市教育局安全保卫科曹家兴介绍,制定《暂行办法》的其中一项基本原则就是明确界定托管服务内容,指导完成作业的行为视为补习、辅导行为,应遵从培训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不适宜体现在托管机构的管理办法中;120平方米的设立条件是参考广东省清远、肇庆等其他地市的要求,目前在广东省已发布的相关文件中,最高要求就是120平方米,再综合考虑珠海的房价等因素而设定的标准,4平方米/人的标准是参考培训机构3平方米/人的要求设定的,考虑到托管机构需要增加学生休息场所,所以增加1平方米,用于放置休息用床,同时也参考了深圳市的管理办法规定的是4平方米/人,以及疫情防控的要求;专职保安的主要作用是防止学生在托管机构时遭受暴恐袭击,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专职保安人员对于一般性的不法人员也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降低不法人员对托管机构的犯罪意图;安装一键报警系统的要求是参考学校设定的,目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都已安装一键报警系统,一键式报警装置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可以起到高效报警的作用,相比较手机、电话等方式,一键式报警装置启动后,辖区派出所将第一时间接警,同时安排优先出警,而且在现实环境中,突发事件时有部分人员由于紧张,电话报警时时常说不清地址、事件情况等相关信息,影响出警效率;视频监控保存期限要达90天以上的要求,是公安部门根据《反恐怖主义法》中对重点单位视频监控保存期的要求,目前珠海市的中小学校也是按这个标准执行的。
后续
为校外托管机构
念念“紧箍咒”
据悉,本次听证会结束后,珠海市教育局将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和建议,完善《暂行办法》,为校外托管机构念念“紧箍咒”。《暂行办法》实施两年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再次修改和完善,更好地规范校外托管机构,让托管不再“脱管”,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康振华报道:1月26日,记者从珠海港集团获悉,在1月22日举行的2020年度广东省诚信物流园区和诚信物流企业表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