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取土点环境整治及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清退工作,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退还工作的紧急通知》(粤自然资修复函[2019]550号)、《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历史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珠自然资字[2019]197号)等相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广东省航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港航工程局有限公司原缴纳的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予以没收并由政府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天眼通”等企业登记信息查询系统,均无贵单位有效登记信息,亦无法与贵单位取得联系。如贵单位对保证金没收事宜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16日前将保证金缴交原始凭证及完成自然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证明材料提交至我分局。逾期未提交的,我分局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已缴纳的保证金。
材料递交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乐园南路8号
联系电话:0756-3311725
特此通知。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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