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芳)珠海市医疗保障局昨日发布《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检测价格的通知》。《通知》明确,自3月1日起,新冠病毒核酸单样检测服务费调整为50元/次。
《通知》明确,新冠病毒核酸单样检测执行“250403089S-2/2新型冠状病毒RNA测定(单样检测)”项目,费用包括检测服务费和检测试剂盒价格。其中,检测服务费调整为50元/次,新冠核酸试剂盒按照实际购进的集采中选产品价格执行。开展抗体检测,执行“250403069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项目政策不变,价格为25元/项,同时检测IgG、IgM的加收40%,抗体检测试剂列入“除外内容”,其价格以集中采购后的价格为准。
《通知》明确,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混合检测,执行“250403089S-2/3新型冠状病毒RNA测定(混合检测)”项目,检测服务费20元/样本,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通知》指出上述新冠病毒检测项目不分医院级别,且作为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步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愿检尽检”新冠病毒检测,均按照本通知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新闻推荐
珠海市五院开展多学科联合专病业务查房 安宁疗护:让生命从容谢幕
市五院开展安宁疗护联合查房。本报记者张洲摄本报讯(记者康振华)近日,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为一名肺癌并全身多发转移(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