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及《珠海市城市更新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珠海九洲城市中央公园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圆明新园片区权利主体关于圆明新园片区城市更新的意愿证明材料,我局现对珠海九洲城市中央公园发展有限公司取得圆明新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申报主体资格进行公示,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疑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咨询、反映,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按法定程序向申请人核发圆明新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申报主体确认文件。申报主体是指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申报单位。公示内容如下:
申报主体:珠海九洲城市中央公园发展有限公司;
改造类型:混合改造;
更新方向:商业、办公、酒店、住宅;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0日(7天);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须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送(或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城市更新局;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更新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珠海国际科技大厦15楼A座1506室;联系电话:0756-2617805。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更新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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