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靳碧海报道:3月2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废止《珠海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据了解,2006年,珠海市出台实施政府规章《珠海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对珠海市储备粮食管理机制进行规范,保障了珠海市粮食储备安全和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和提高政府宏观调控粮食市场的能力。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省对储备粮食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不断调整相关工作机制和政策制度,《办法》已不符合新要求和珠海市储备粮食的现状。
“考虑到国家、省关于储备粮的政策可能经常结合不同情况进行调整,而政府规章的修改程序复杂、周期较长,无法随时启动修改。为此,珠海市决定废止该政府规章,由市发展改革局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珠海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市司法局局长李红平说。据介绍,政府规范性文件周期短、程序简单,较为快速灵活,可以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及时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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