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晓君
3月16日,《珠海特区报》教育周刊刊登了以《你选择的校外培训机构在“白名单”上吗?》为题的报道,记者实地探访多家培训机构,并就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相关问题征询了部分家长以及教育部门的意见建议。近日,珠海市教育局也就校外培训机构热点问题再次进行了回应。
记者了解到,目前,珠海市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242家。近年来,尤其是去年以来,珠海市认真落实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建立健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为着力点,以努力构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为目标,扎实推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完成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和整改工作,全市整改率达100%。
加强年审和平台建设
“白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市教育局表示,2020年至今,珠海市高度重视市区两级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检查,组织各级检查组多次深入培训机构现场,进行广泛摸排、检查,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超前超标培训、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预存费风险隐患等突出问题,以及培训机构规范经营情况,加大对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整治力度。经检查,全市没有发现违规经营情况。
认真做好教育培训机构年审,是保证和促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整治的有效措施。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年审中,着重、严格把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有关设置标准,严格检查培训内容、招生对象,严格掌握教师资格条件,尤其对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类培训教师,都要求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等。同时,每年将年审结果向社会公布,有效地起到了监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范运作、促进其健康发展的作用。
为支持和规范全市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校外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培育珠海市教育培训行业诚信办学和规范办学的良好环境,结合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获得办学许可证、年度检查合格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的情况,在各区逐步建立、实施白名单制度基础上,2021年3月5日,珠海市教育局首次发布珠海市办学行为规范的“有证有照”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受到社会充分肯定。发布民办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将不定期进行更新、公布,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珠海市自去年以来认真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信息录入工作,及时、较好完成了相关任务,摸清了教育培训机构底数,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创造了良好条件。
严明法律规定
倡导行业自律
为了严明法律规定,珠海市教育主管部门向各机构送达了《规范办学告知书》,进一步明确要求从业者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不得开展文化教育课程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从事该业务的,须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各区教育局申请补办办学许可证,或停止举办相关课程。
同时,为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服务,教育主管部门严格要求从业者实行行业自律,不得举办中小学生文化教育课程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并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和社会各界监督。
市教育局表示,珠海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部分培训机构的培训课程无备案、师资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培训机构公示信息不完整、消防安全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以及部分有照无证的培训机构整改工作推进较慢问题。
接下来,市教育局将继续完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黑白名单作用,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选择培训机构。
同时,加强有关督促检查,坚持查处与校外培训成绩或竞赛挂钩招生的学校。对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上课不讲下课讲,校内不讲校外讲,或到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兼职任职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群众投诉强烈的,坚决依法查处,责令其停业整改;对存在问题但能整改的,立即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完成整改,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对整改不到位的,督促指导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不按期完成整改的,采用联合执法的方式,责令其停业整改。
此外,对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发展素质教育,培训行为规范、手续完备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积极鼓励支持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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