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关已作出拱斗关缉违字〔2021〕0031号行政处罚决定(珠海市润达辉进出口有限公司)、拱斗关缉违字〔2021〕0032号行政处罚决定(珠海市思泽贸易有限公司)、拱斗关缉违字〔2021〕0033号行政处罚决定(珠海市鑫盛诚贸易有限公司)。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本已于2021年4月12日在我关公告栏内张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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