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晖报道:近日,珠海市政府报送的“张某某不服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处罚”一案《行政复议决定书》获评首届“全国行政复议优秀文书奖”。
22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此次评选活动由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及中国法学会共同主办,是行政复议制度实施以来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就行政复议文书和论文开展的专项评选活动,经行政法领域以及行政复议实务界和理论界具有影响力的专家初评、终评,共评选出优秀行政复议文书20篇和全国首届行政复议优秀论文40篇。
据了解,珠海市获奖行政复议文书相关案件为张某某不服交警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的行政处罚,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一案。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依法受理该案后,经开庭审理和组织行政复议委员会议决,认为相关行政处罚违反比例原则,内容明显不当,因此作出了撤销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决定。
市政府报送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在首届全国行政复议优秀文书评选活动中获奖,凸显出珠海市行政复议发挥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体现了司法部、法学界对珠海市行政复议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建设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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