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先生及李桃、张亚兰女士: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13日与你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你方物业作为原珠海华润银行三灶支行营业场所,我行已于2021年3月12日迁出所租商铺并已告知你方与我行办理移交该物业商铺的相关事宜,但你方至今未前来办理相关交接手续,请你方立即与我行联系办理该物业商铺交接的相关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你方承担。
联系人:刘小姐、陈先生
联系方式:13727012601、13600360057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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