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澳深度合作背景下争议解决机制研讨会现场。 本报记者 程霖 摄
本报讯记者郑振华报道:4月28日下午,由珠海市法学会、珠海仲裁委员会主办,珠海市法学会粤港澳大湾区仲裁研究会承办的“粤澳深度合作背景下争议解决机制研讨会”,在横琴国际商务中心(ICC)会议中心举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崔秀娟,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滨等出席研讨会并致辞。
据珠海仲裁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粤澳深度合作是国家战略层面的“一国两制”新实践,在具体推进中会碰到全新的问题,比如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法律的延伸适用、经贸财税制度的趋同、电子商务及互联网管理的协调等等,跨地域的经济往来和法律纠纷对仲裁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法制层面,澳门特别行政区修订了《澳门仲裁法》,充分接轨国际规则,是一部较为先进的仲裁法;即将施行的《珠海国际仲裁院条例》作为经济特区立法,在临时仲裁、紧急仲裁员、友好仲裁、国际化仲裁规则等方面创新规定,提出珠海仲裁委员会要探索国际化仲裁机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为珠海仲裁委员会创新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据悉,本次研讨会是珠海市法学会粤港澳大湾区仲裁研究会承办的第二届学术会议。来自澳门大学、中山大学、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珠海经济特区法治协同创新中心等学界实务界代表汇集一堂,聚焦大湾区特别是粤澳仲裁深度合作,共同探讨跨境合作的路径和前景,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大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不断迈向更高水平。
研讨会上,澳门仲裁界专家黄显辉、林笑云、涂广建、黄淑禧、吴海燕、区小平等踊跃发言,围绕“粤澳深度合作与争议解决机制的创新”“大湾区仲裁合作的路径和前景”发表了各自的见解。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刘敬东对研讨会作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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