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廖明山蒋毅槿)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2021年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湾)海域的海洋伏季休渔从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止,共3个半月。
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均为此次休渔作业类型。据统计,全省应休渔船23964艘,免休渔船2556艘。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届时,省海洋综合执法部门、珠海渔政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反休渔规定的行为,确保伏季休渔制度顺利实施。群众如发现违反休渔规定的行为,可致电020-84412023、0756-2222224进行举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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