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6日裁定受理惠州市金湾化学品仓储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金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铸铭律师事务所担任金湾公司管理人。金湾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年6月24日15:00将以线上网络会议形式召开,债权人可使用电脑或手机下载钉钉app参加会议直播(联系人:叶向明,联系电话:13531731766)。特此公告。
惠州市金湾化学品仓储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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