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芳)“现在大家购买退烧类药品时,都非常配合进行实名登记。”昨天,源春林药店药师冯启说。记者从珠海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需实名登记才能购买的药品有了变化,其中包括37种感冒、退烧类药品。
新版《目录》分中成药和化学药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中,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发挥了“哨点”的监测作用。据了解,为了提高监测的科学性、靶向性,提高登记报告的“准确率、及时率和覆盖率”,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对原制订的《需实名登记报告的退热类药品目录》进行了优化,制订了新版《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从5月29日起,珠海市已使用新版《目录》。
新版《目录》要求,对于购买退热类等药品的人员,珠海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要坚决严格执行信息登记报告制度。购买需实名登记的药品分中成药和化学药两个品类。其中,中成药包括风寒感冒颗粒、(复方)感冒灵(所有口服剂型)、感冒清热颗粒、感冒通、莲花清瘟胶囊颗粒、四季感冒片、维C银翘片等20种;化学药需实名登记的包括阿咖芬散、安乃近片、布洛芬(所有口服剂型)、氯芬黄敏片等17种。
药店不严格执行或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在了解到消费者想要购买的药品时,冯启进一步询问:“是自己吃还是帮人购买,让我测下体温看看你现在发烧不。你想买的这两款感冒退烧药,需要实名登记。”随后,冯启拿出了《珠海市香洲区零售药店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表》。
记者看到,分为购药人和患者,登记表中明确要求登记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居住地址、是否发热、热度以及购买药品的通用名称、数量、包装单位,还有14天内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居史、14天内是否有境外旅居史等信息。
“目前,每天来买此类药品的顾客近10人,均进行了实名登记。现在我们依据的是新版《目录》,《目录》里撤下了藿香正气丸、安宫牛黄解毒丸。”冯启告诉记者,去年刚实行实名登记时,不少顾客还是挺抗拒的,担心个人信息会泄露,药师们费了不少口舌。“现在,顾客对于实名登记都非常理解,并且主动配合,认真做好填表登记工作。”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珠海市要求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如发现有药店防控措施不到位,将处以警告处罚,对拒不改正者,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处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新闻推荐
“世界海洋日”相约“海上虚拟直播厅” 市自然资源局开展“6·8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
本报讯记者张晓红报道:6月8日是第十三个“世界海洋日”和第十四个“全国海洋宣传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国家海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