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邱志东) 3月29日,深交所发布《关于调整债券上市期间交易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上市债券出现债券信用评级调整为AA级(不含)以下的情形,应调整其上市期间的交易方式,仅允许其采取协议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据了解,在深交所上市,且同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的公司债券(含可交换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均适用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适用通知规定。
通知将于4月4日起实施。首批调整交易方式的债券将于4月8日起停牌,并于复牌之日起调整为仅采取协议大宗交易方式。债券发行人、受托管理人或者具有同等职责的机构应当根据通知规定,做好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各会员及相关单位应当采取技术系统前端控制等措施,严格执行通知关于申报方式、申报数量和申报价格等规定,加强对自营、经纪、资管等交易申报行为管理,并对投资者做好规则解读和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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