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末,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4亿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新华社图片南方农村报记者郑展能
4月2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支持大病保险业务的健康、持续经营,降低运行成本,将对保险公司承办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继续免征3年保险保障基金,免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试行3年
险企已减免7.68亿元
据了解,保险保障基金实际上是在保险公司破产、倒闭后,用来给保险消费者进行补偿和救济的资金。保险保障基金由保险公司缴纳形成,在保险公司被撤销、被宣告破产以及在保险业面临重大危机,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情形下,用于向保单持有人或者保单受让公司等提供救济。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提存保险保障基金,并由银保监会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不过为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服务,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2015年至2018年,试行免征保险保障金。
银保监会称,2015-2017年,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共免缴保险保障基金7.68亿元。免征保险保障基金政策切实减轻了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税费负担,有力地支持大病保险业务持续、健康运营。
再续3年
免缴保险公司增至32家
目前,作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大病保险运营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基本原则,已实现省(区、市)全覆盖,大幅提高了参保患者的保障程度,减轻患病家庭的经济压力。
在监管政策的积极引导下,保险公司积极承办大病保险。为推动大病保险业务健康可持续运行,并结合大病保险业务开展以来的情况,2月末,银保监会对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进行了梳理。
调整后,具有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人身险保险公司有17家,财产险公司15家。其中,人保财险和中国人寿共占据了90%的业务。
目前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通知,这些保险公司承办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将继续免征3年保险保障基金,免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银保监会称,下一步,将继续对大病保险资质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将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与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纳入资质名单,将不再符合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调整出名单,推动大病保险制度平稳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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