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长安汽车股价“跳水”。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梁斯君)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昨日发布公告,对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实施纵向垄断协议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长安福特处以罚款1.628亿元。这一罚款力度相当于上一年度长安福特在重庆地区销售额的4%。对此,长安福特回应表示:坚决执行,规范管理。
因限定最低转售价受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长安福特的处罚原因为,2013年以来,长安福特在重庆区域内,限定下游经销商整车最低转售价格,因此依据《反垄断法》对长安福特进行处罚。
据了解,2013年起,长安福特在重庆区域内通过制定《价格表》、签订《价格自律协议》以及限定下游经销商在车展期间最低价格和网络最低报价等方式,限定下游经销商整车最低转售价格,违反《反垄断法》关于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规定。
调查过程中,长安福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相关行为符合《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豁免情形。长安福特上述行为剥夺了下游经销商的定价自主权,排除、限制了品牌内的竞争,并实际削弱了品牌间的竞争,损害了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持续加强反垄断执法,有效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严肃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为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
“隐性垄断”非个例
对于长安福特被罚一事,长安福特全国销售服务机构执行副总裁曹振宇选择“直面”态度面对。他表示,“长安福特完全接受这个决定,过去长安福特在这个方面的工作没做好。”曹振宇是2016年加入长安福特,在去年调任销售副总裁一职。
据记者采访得知,长安福特曾因随意调价引起经销商不满,在2017年,长安福特先后对锐界和翼虎进行降价,其中锐界最高降幅达到3万元,翼虎最高降幅达到2.6万元。且早在2017年4月,翼虎已进行过一次降价,这是它第二次降价。
当时正值长安福特遭遇“断轴门”风波,官方随意调价陡增经销商压力,多家长安福特经销商联合发函,称“由于库存压力大、经营困难、亏损严重,要求停止从长安福特提车”。最终以长安福特宣布将经销商当月的提车指标下调了30%了结。汽车行业资深评论员贾新光表示:“促销会增加经销商压力,不降价不好卖,降价促销没利润。”
记者采访了解到,长安福特本次被罚所涉及的“纵向垄断”相比消费者熟知的“横向垄断”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又称为“隐性垄断”,在汽车业内十分普遍,生产商对下游销售商的价格控制已成为行业内的共性认知。
据不愿具名的合资品牌汽车经销商透露,“由于各个地方消费能力和销售情况不同,同一品牌在不同地区可能会出现价格变化,但厂家通过最低定价方式则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这已不是汽车业内第一次因“纵向垄断”受罚,在2015年奔驰就因“纵向垄断”,控制经销商价格被罚3.5亿元,创下国内汽车业最大罚单。而此次长安福特1.628亿元罚款,也成为继奔驰后的第二大罚单。
贾新光表示,我国进行的汽车行业反垄断不仅仅是针对价格,更针对全行业的竞争规则,这仍然需要更深层次、更常态化的调查执法,不是罚个款就了事。
长安汽车股价“跳水”
受长安福特被重罚影响,作为合资方的长安汽车股价出现“跳水”,昨日报收6.43元,下跌5.5%。
记者参阅长安汽车2018年报发现,长安福特在2018年净亏损达8亿元,创2009年以来净利润最低纪录,2017年净利润则为1.71亿元,长安福特已不再是长安汽车的“利润奶牛”,相反,已成为拖累。此前长安福特一直是长安汽车稳定的利润源。
今年以来,长安福特的低潮仍在延续,一季度销量仅为3.7万辆,同比下滑达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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