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小卖部,承载了不少人的童年回忆,那些数不清的童年零食,让人止不住忆起学生时代,不过,学校内的小卖部马上就要跟大家挥手说再见了。近日,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公布,将从2019年4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昨日,记者对市内部分中小学进行走访,了解东莞中小学校内小卖部、超市的情况和学生家长对《规定》看法。
/现状/东莞市2012年已出台相关规定
针对这一《规定》,记者今天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市教育局在2012年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莞市学校小卖部管理的通知》(东教计〔2012〕10号),其中规定“非寄宿制管理的学校,一律不得开设小卖部”,确实需要开设小卖部的,“经营场所必须符合有关建设、卫生等规定,并按规定领取卫生、营业等有关证照。”同时规定“小卖部销售商品只限于学生常用的学习用品、日常生活用品、普通的食品饮料”。
市教育局表示,这一要求与新公布的《学校食品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内容基本一致。接下来,市教育局将继续加强对公办学校小卖部的监管,严格落实《学校食品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学生营养健康安全。
/走访/非寄宿学校未见开设小卖部
记者采访了市内部分中小学,发现受访的非寄宿学校都未设小卖部,部分寄宿学校开设有小卖部,不过主要以经营学习用品、生活用品为主。
石碣中心小学陈进威校长介绍,学校在多年前已经撤销了小卖部。学校对午餐的管理坚持安全、科学、营养的准则,切实保证学生的用餐安全。
翰林实验学校的相关负责人认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制定与出台,代表着国家对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高度重视。我们学校对学生的饮食安全问题一直很重视,并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监控把关学生的饮食安全问题。学校仅向学生提供日常生活用品,禁止售卖任何零食。
/声音/支持加强监管禁卖零食
南城一民办学校的张同学说:“我们学校里面也没有小卖部,这一举措其实更多是为了保证我们学生的健康安全。如果不对小卖部加以控制的话,相信很多同学也很难抵挡零食的诱惑。不过我们身边也有不少同学会在周末的时候,偷偷在校外带一些零食到学校里来。”
在得知这一《规定》后,市民文小姐对此大表赞同。她说:“太好了!小孩老是惦记着要吃零食,哪里还有心学习。虽然自己孩子的学校没有小卖部,但对于每一位父母来说,孩子的安全问题无小事,对饮食安全问题不能忽略。”
市民谭先生表示:“学校本身是读书的地方,设小卖部也要严格监管,东西一定要符合标准。”
不过,家住南城的黄女士则表示,她的女儿在南城的一所民办学校读一年级,学校里面就有一间小卖部,有销售蛋糕、面包奶茶和零食等食品。如果今后校内禁止开设小卖部,孩子肚子饿的时候该怎么办呢?学校里面的食品安全把控问题感觉会比校外的小卖部更让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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