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10月13日,东莞2020年秋季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简称“民办学位补贴”)正式开始申领,申领时间截至10月19日12: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申领民办学位补贴。
积分制民办学位补贴申领时间为10月13日9:30~10月19日12: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可以通过电脑或手机微信申请。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财政局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获得学位补贴后户籍迁入到东莞市,但仍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可享受学位补贴至本学年结束;从下一学年开始,不再享受学位补贴”,符合本学期学位补贴申领条件,并领取了本学期学位补贴的适龄儿童少年,如户籍迁入东莞并在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民办学校就读的,其学位补贴只能领取至2021年春季学期,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不再发放学位补贴经费。
东莞市教育局在每学期学位补贴发放前将进行申请人户籍审核,户籍已迁入东莞,或正在办理户籍迁入东莞,或计划将户籍迁入东莞的学生家长,需按照学位补贴政策有关规定提前做好学生的入户安排和入学规划。如需转学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的,请提前联系户籍地教育部门。
积分制民办学位补贴适用对象
据悉,积分制民办学位补贴适用对象包括:已成功领取了2020年春季民办学位补贴,且继续在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新获得2020年民办学位补贴资格,并在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此外,还包括部分户籍迁入东莞市的适龄儿童少年:已成功领取了2020年春季民办学位补贴,并继续在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民办学校就读,户籍在2020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迁入东莞的适龄儿童少年;新获得2020年民办学位补贴资格,在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民办学校就读,户籍在2020年6月5日后(不含6月5日)迁入东莞的适龄儿童少年。
需要注意的是,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不纳入积分制民办学位补贴适用对象范围:本学期不在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民办学校就读,或属于镇街财政购买民办学位(含发放学位补贴)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已成功领取了2020年春季民办学位补贴,但户籍在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迁入东莞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2020年积分制入学报名期间户籍(即2020年6月5日前,含6月5日)已经迁入东莞的适龄儿童少年。
信息时报记者 段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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