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艺明)昨日,在佛山市扫黑除恶办新闻发布会现场,4名举报人出现并获得了共计16万元的举报奖励。其中一人得10万元。根据《佛山市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的规定,如果其报举的事实最终获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判决的,将可能得到累计30万元的奖励。
新闻发布会同时还通报了最近出台的办法补充规定。
通报:
补充规定扩大举报奖励范围
据悉,佛山市扫黑除恶办制定了《佛山市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的申报、审批和发放工作,提高奖励审批效率,扩大奖励对象和范围,其中最明显在于细化了奖励范围和标准。
据介绍,之前的办法主要是奖励那些提供线索价值较大、被举报对象构成或者涉嫌黑恶势力犯罪,金额也在1万元或以上。而这次在原有的奖励范围基础上,增加了举报佛山各行业领域范围内涉黑、恶、乱及其“保护伞”线索,经查虽不构成犯罪,但相关被举报人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治安处罚、行政处罚或进行整治整改,经审核后,举报人(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获得奖励500元至2000元,同一线索同一举报人累计奖励不超过3000元。
“举报奖励办法新的补充规定降低了奖励门槛,扩大了奖励范围,增设了小额奖金,简化了申报流程,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兑现奖励更快,更加能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会上,佛山市扫黑除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新的补充规定自3月14日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来的《佛山市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试行)》继续有效,有效期和这次的补充规定一起至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结束。
数字:
去年打掉319个涉黑恶团伙
发布会上,佛山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还介绍了去年以来有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据通报,去年,佛山警方出重拳、下重手,开展五轮集中统一收网行动,打掉了一大批黑恶势力团伙。特别是在加强“套路贷”、P2P等新型犯罪打击方面,目前已经打掉十多个涉嫌“套路贷”犯罪团伙。同时,还开展两次“铁网”追逃行动和涉黑逃犯追逃专项,两批次公开悬赏30多名在逃涉黑恶人员,通告发布次日,即有多名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在打击带动下,全年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6.9%,治安警情同比下降16.8%。
据介绍,去年全市摸排的有效线索数量、打掉的涉黑恶团伙数量、打财“打伞”数量以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方面均排在全省前列。
截至去年底,打掉涉黑恶团伙319个,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3.38亿;立案查处“保护伞”120人,涉及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9人。2018年,全市共有230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新闻推荐
佛山以深化广佛跨界河流整治为核心 全力打好碧水攻坚战发市委书记市长环保督查令 全面攻坚广佛跨界河流整治
佛山市主要领导带队调研广佛跨界河流整治。佛山市主要领导带队调研广佛跨界河流整治。扫二维码关注“佛山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