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朱朝贵报道:昨日,顺德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顺德区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据介绍,2018年,顺德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38,在五区排名第二;流经顺德及周边城市交界水域13条主要河流的25个功能区监测断面水质均为优良,全年平均值达标率为96%,水环境质量排名五区第一;中央、省、市督察组共交办、督办顺德环境举报案件和重点环境问题482件,已全部办结。顺德区开展村级工业园执法行动,检查企业20483家次,立案1070宗,罚款9964.37万元,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排名全国县区前列,获生态环境部表扬。
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局长伍成亮表示,2019年,顺德将以率先建设广东省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验区为契机,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严打促建推进村级工业园改造,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动建立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制度,多措并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新闻推荐
□汪亮改革开放40余年来,佛山从桑基鱼塘的农业县市发展成为一个高楼林立、制造业影响力显著的现代工业强市,取得了...